是全国首批举办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教育的试点单位。1978年在全国首建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198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为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2004年改为现名。它是全国第一个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984)和第一个高等教育学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986)所在单位;拥有全国第一个高等教育学国家重点学科(1988)。国家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00)和高等教育研究的国家“985工程”创新基地(2004)是高层次高等教育研究和管理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
厦门
大学
为了深化教育博士招生制度改革,提高教育博士培养质量,更好地选拔具有扎实专业功底和创新潜质的生源,自2014年开始,厦门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试点,2019年继续实行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申请者不必参加2019年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热诚欢迎有志于成为专业化的高等学校领导管理人才的优秀在职人员选择申请攻读我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01
申请条件
申请人在符合《厦门大学2019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见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中“报考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还须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具有硕士学位;
2.高等学校管理人员;
3.有5年以上高等学校管理全职工作经历(至2019年8月工作满5年)。
02
招生专业方向
1.教育领导与管理;
2.学生发展与教育。
03
招收与培养类别
教育博士招收在职人员,采用非全日制培养方式,鼓励被录取考生脱产来校学习。
04
博士生导师
我校按导师组招生,以下导师将作为主导师进入相应导师组指导培养学生,并可在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各方向招生。
刘海峰、邬大光、史秋衡、别敦荣、王洪才、张亚群、林金辉、郑若玲、覃红霞、郭建鹏。
05
申请材料要求
1.2018年12月1日-2019年1月5日,通过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申请信息并打印《厦门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届时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相关通知,网址:。报名时请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申请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定向单位意见”栏须经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签字和盖章。
2.工作经历证明。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内容应包括岗位、职称、职务、职级、工龄,参考格式见附件1。有职称的申请者应提供聘任证书复印件。
3.两封专家推荐信。两名与教育学科有关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内容应包括申请者的学习能力、科研潜力、外语水平和心智成熟度的评价。格式见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的下载专区,不必密封,同申请材料一起邮寄。
4.申请人个人陈述(不少于2000字),内容应包括:
(1)学习与工作经历、经验、特别成就等;
(2)科研能力及其它能力;
(3)硕士论文工作创新点描述;
(4)1至3位意向报考的主导师,是否接受调剂。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习和研究计划,包括希望解决的问题和研究设想(不少于2000字);
6.身份证复印件;
7.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申请人,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8.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免交),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9.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培养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处)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10.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考生必须提供能够证明自身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例如,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出国留学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等的复印件。
11.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清单和复印件。格式和要求见附件2。
12.硕士学位论文。可以提供全文,也可以提供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
13.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水平的相关材料。
14.填写《2019年厦门大学Ed.D.申请者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
申请者务必在2019年1月5日前将第1-13项(按顺序)纸质材料用邮政快递EMS(指定)寄往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办公室(海外楼301室)吴晓君收(邮编:361005
专业学位硕士生所在单位的鉴定意见
,联系电话:0592-2186413),1月7日前应寄达,逾期不再受理。第1-5项材料用夹子夹(不装订),第6-13项材料胶订成册。第4、5、14项材料和第11项的“科研成果和获奖材料情况清单”电子版发送至gjs@xmu.edu.cn,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Ed.D.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不完整,我校将不予受理。不论录取与否
专业学位硕士生所在单位的鉴定意见
,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
06
申请资格审核
1.初审资格。教育研究院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审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专家组审核。专家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工作研究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拟攻读专业博士学位的学习研究计划等,进行认真评审,并按一定差额比例提出入闱考核建议名单。
3.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入闱考核建议名单进行复审,确定入闱考核名单,名单报学校招生办审核后公布在学院网站。
07
考核
申请人参加考核前需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政审表、外语成绩证明和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考核时间为2019年3-4月。考核方式为口试和笔试。笔试占考核成绩的10%,口试占考核成绩的90%。重点考核申请人的思想品德、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研究潜质、英语应用水平等。考核过程将全程录音和录像。
由考核面试专家组(不少于5人)负责口试考核。每个申请人考核时间不少于40分钟,其中,申请人报告时间约20分钟,问答时间约20分钟。申请人报告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前期成果介绍、博士学习研究计划汇报。
08
录取
遵循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教育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导师组意见、考试结果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形成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办审核后在院网页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为准。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含笔试、面试)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政审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考生提供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学术成果经审核鉴定为抄袭或严重学术不端者。
考生在确定被我校拟录取后,需要提供最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并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验证码(或报告编号)在2019年5月前上传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具体时间请关注校招生办网页通知。
09
培养
1.学制四年,在校年限4—8年(含休学)。主要利用第一学期入学前两周、小学期(第三学期的五周)、寒暑假及节假日集中时段上课。前2年为课程学习及论文选题设计阶段,后2年为论文写作阶段。不转档案、户口及工资关系。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2.培养方式:实行导师组负责制,在主导师和导师组共同指导下,采用课程学习和自主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各项培养任务。
3.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负责教育、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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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和学位授予
修满学分,通过综合考试和开题报告,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颁发教育博士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教育博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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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
全程学费(包括课程、培养及论文指导)共计12万元(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在第一、二、三年开学前交4万元/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调研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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