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视频号小店平台生态健康发展,持续优化视频号橱窗用户体验,腾讯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微信视频号商品信息分享功能服务协议》、《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视频号橱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视频号橱窗商家信用分管理规则》、《视频号橱窗达人违规管理规则》、《视频号橱窗达人信用分管理规则》等平台规则,特制定《直播间封面管理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视频号带货


一、概述

1.1 相关定义

1.1.1 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视频号橱窗用户定义以《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为准;在本规则中“视频号橱窗商家”又称为“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又称为“达人”,“视频号橱窗用户”又称为“用户”。

1.1.2 带货直播间:指商家和达人以直播形式进行商品推广的直播活动;

1.1.3 直播间封面:指用户进入带货直播活动前所看到的带货直播间封面图。

1.1.4 封面遮罩:指平台对违规直播间封面采取的全封面打码措施,直至商家或达人更换封面至符合平台要求。

1.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商家和达人,针对其通过视频号以直播的方式对商品/服务进行推广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腾讯会适用本规则对商家和达人进行处置。

1.3 效力级别

本规则是《腾讯服务协议》、《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微信视频号小店功能服务条款》、《微信视频号商品信息分享功能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除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平台规则以及与平台签订的各项协议,还应遵守本规则。

前述协议规则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有规定或本规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规则执行,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平台规则及与平台签订的各项协议酌情处理。


二、信息发布规范

2.1 违法违规内容

商家和达人设置的直播间封面图,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视频号橱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视频号橱窗达人违规管理规则》、《微信视频号直播行为规范》等平台规则规定,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有违公序良俗等相关信息。

如存在以下内容的,平台将采取封面遮罩的措施,如情节严重的将按照《视频号橱窗商达人【发布违禁信息】实施细则》及《微信视频号直播行为规范》进行相关处罚。

违规场景包括但不限于:

2.1.1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平台规则禁止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6)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8)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9)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1)欺诈、虚假、不准确或存在误导性的;

(1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平台规则禁止的信息。

2.1.2 直播间封面图不得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内容。

2.3 低质量内容

商家和达人设置带货直播活动时的直播间封面图,应图片清晰、光线明亮、实景拍摄、主体适中、主题明确,不得含有引人不适、传播负能量、画面质量低等画风低质的内容。

如存在以下内容的,平台将采取封面遮罩的措施,如情节严重的平台将按照《视频号橱窗达人【发布低质量内容】实施细则》进行相关处罚。

2.4 不正当营销内容

商家和达人设置带货直播活动时的直播间封面图,应清晰并明确标明本次直播活动的优惠力度,不得使用直播间封面为虚构活动、恶意炒作等营销手段引导用户进入直播间,所设置超过本场直播活动的优惠力度,并进行低价引流成交等推广内容。

如存在以下内容的,平台将采取封面遮罩的措施,如情节严重的平台将按照《视频号橱窗达人【不正当营销】实施细则》进行相关处罚。


三、 附则

3.1 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3.2 腾讯有权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

若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腾讯指引申请停止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

3.3 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尚无规定的,腾讯有权酌情处理。但腾讯对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在视频号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