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界面新闻援引上海长宁法院公众号消息报道,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就刘某某诉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运营方)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依法公开宣判。
法院认定被告构成知情权侵害,一审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损失 400 元;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凌辰线报网求。
法院认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拉新活动”时应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活动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信息披露不符合法定要求或存在歧义的,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据悉,7月1日,在案件宣判前,律师刘宇航就在知乎表示,耗时一年多,历经5次开庭的拼多多砍价免费拿案件,终于要迎来一审判决。2022年7月5日上午11点,本案将以线上方式进行宣判。说实话,在起诉时,小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一个小小的标的为9.9元的普通民事案件,居然需要如此长的审理时间。回望整个诉讼过程,不得不感慨对手的强大。不算证据,本案仅是双方写的各种意见,就有上百页。
那么问题来了,小编也是被“砍一刀”坑过,也要400元补偿不过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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